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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日前産生一路疑似兒童受虐事件,一名單親媽媽趁中秋假期,帶著大女兒去看由前夫賜顧幫襯的兩個弟弟,沒想到看到只有三歲幼兒,全身赤裸站在陽台,不但瘦成皮包骨,雙手還被束帶綁住,身上更遍及瘀傷,新竹地檢署在完成初步調查以後,已對男童生父和同居女友核發緊要保護令,並告知限制其住居。
兒少受虐事件頻傳,是台灣的羞辱,對於國度將來的主人翁,保護兒童平安成長不但是國度、社會的責任,在立法院制訂兒少法,內政部成立兒童局時,都曾一再宣示護衛兒童少年的決心,但遺憾的是,兒虐事務卻直線上升,顯示現行法令與體制都存在嚴重的缺失,包括公部門救濟出場時候太慢、社工系統士氣降低,處所當局不重視兒虐案件等等。
進一步說,公部門的社工系統救援,常常是虐兒事務鼓吹開來才被動介入,但是對不幸的兒虐事宜,預防固然重於後續救濟,而過後的輔導、安設若未妥帖處置懲罰,很輕易造成二度危險,這種情況與其指責社工,不如說是當局對兒虐事件眷註水平有待加強,包羅警政、民政、教育及鄰里等第一線觸覺似乎不敷靈敏,很少通報,而社工一小我所負責的區域太大,也無法把握增加中的兒虐事宜。
針對鞭策修法增強落實兒童權益的保障已經是迫在眉睫,也的確有其急迫性,對於有加害兒少的虞犯應列入司法提防之列,立即進行輔導,並加重黉舍、村里鄰與社工單元的責任,最少第一次虐童事件産生後可連忙發現介入,別讓受虐兒童成為我國光鮮的印記!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4%BE%E8%A9%95-%E5%85%92%E8%99%90%E4%BA%8B%E4%BB%B6%E9%A0%BB%E5%82%B3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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